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人权研究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人权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及我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本院现开展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助学金评定小组
我院成立本年度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负责本次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审核工作。小组成员由院领导、专职导师代表、辅导员老师兼学生党支部书记、教务老师及学生代表组成,院主要领导为小组组长,辅导员老师为小组秘书。
二、参评范围与名额
学业奖学金的参评范围为我院全日制2022级和2023级硕、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参评范围为我院全日制2022级、2023级硕、博全日制研究生,名额由学校研工办分配。
三、提交材料
(一)申请学业奖学金提交材料
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附件下载);
2.《2023-2024年度学业奖学金自评表》电子版(附件下载);
3.《人权研究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第28条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国家奖学金提交材料
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电子版(附件下载);
2.《2024年度国家奖学金自评表》电子版(附件下载);
3.《人权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第12条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
四、时间安排
1.材料提交:2024年9月27日前提交电子版至邮箱wumianjun0307@163.com,9月27日下午16:00前提交纸质版至科研楼a1009办公室。
2.材料审核:2024年9月28日-10月7日
3.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定:2024年10月8日-10月10日
4.初评结果公示及异议处理:2024年10月11日—10月17日
5.评定小组审定并报送评定结果:2024年10月18日
五、注意事项
1.请参照相关文件审定自身是否满足申请资格,认真填写表格,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所有表格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于规定时间提交至科研楼a1009办公室(同时申请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要提交2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自评表》和《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umianjun0307@163.com。
3.申报材料原则上由本人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评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逾期不允许补交材料。
4.由于本人原因未能按时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研究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的学业奖学金评定。未按工作小组要求的时间、内容和形式提交的材料或者不真实、不准确的材料不能用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5.所有申报材料必须完整并装订完好,不完整或未装订的申报材料不予接收。
6.除提交上述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外,申请者应在9月28日前登陆智慧法大或“学工系统→智慧学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见研究生院奖学金通知附件)。
7.我院奖学金实施细则与校级文件规定不一致处,按照校级文件规定执行。
人权研究院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