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进步贡献中国力量
近日,中国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9届会议上,几次代表观点相近国家作共同发言,履行国际人权义务,为全球人权事业发展提供中国智慧。事实上,早在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就向全世界昭示了中国长期坚持的人权理念,即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和当代实际相结合,走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协调增进全体人民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权利,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在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理念指引下,中国的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人权法治保障,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全面的民主权利。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中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书写了保护每一个人生命健康的最佳篇章。
在赢得自身人权发展的同时,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认真履行国际人权义务,为全球人权事业发展提供中国方案,并立己达人,致力于提升发展中国家发展能力,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国际人权事业进步、携手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积极参与全球人权事务治理。中国主张,世界只有一个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只有一个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只有一套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准则。在此基础上,中国坚定奉行多边主义,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广泛开展国际人权合作,推进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中国加入或批准了26项国际人权文书,包括6项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中国以负责任的态度履行联合国人权条约报告义务,注重与相关人权条约机构开展建设性对话,结合国情积极采纳建议。中国积极参与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机制。中国着力推动国际人权规则和机制发展,积极推动联合国人权机构改革。此外,中国还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组织建立了人权对话或磋商机制,致力于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人权交流与合作。
二是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中国智慧。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舞台上,中国不断与国际社会分享人权事业发展的心得体会,适时提出人权理事会决议草案并获得通过。这既体现了中国的人权理念和实践对世界人权事业发展的积极贡献,也表明中国的人权立场和实践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赞同和广泛认可。
2017年3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4次会议通过关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粮食权”两个决议,决议明确表示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首次载入人权理事会决议。
2017年6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中国提出的“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决议。决议明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国际社会的共同愿望,确认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重大贡献,呼吁各国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在人民中寻找发展动力,依靠人民推动发展,使发展造福人民。决议还呼吁各国加强国际合作,全力推进可持续发展,特别是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促进全面享有人权。决议欢迎各国进一步推进发展倡议,促进伙伴关系,实现合作共赢和共同发展。这是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引下,中国首次将“发展促进人权”理念引入国际人权体系。
2018年3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7届会议通过中国提出的“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决议。该决议呼吁各方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加强对话合作,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该决议获得了压倒性通过。
2021年10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8届会议通过中国提交的“殖民主义遗留问题对享有人权的负面影响”决议。决议指出,各种形式的殖民主义遗留问题,包括经济剥削、国家内部和国家间不平等、系统性种族主义、侵犯土著人权利、当代形式奴役、破坏文化遗产等,均对人权造成负面影响,强调消除任何形式殖民主义和解决殖民主义遗留问题对消除人权负面影响的重要性。
三是诚心诚意开展对外援助和国际减贫合作,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国家和民众。中国注重推动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实现,长期在基础设施及教育、卫生、农业等领域向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等地区的发展中国家提供帮助。仅2021年,中国就向12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超过20亿剂新冠疫苗,成为对外提供疫苗最多的国家。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减贫合作,帮助许多发展中国家人民摆脱贫困。中国携手各方共建“一带一路”,促进了沿线国家的发展,有望使相关国家760万人摆脱极端贫困、3200万人摆脱中度贫困。中国发起成立亚投行、丝路基金,与其他金砖国家共同发起成立新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为增进各国民生福祉作出新贡献。
四是举办国际人权论坛,推动人权文明交流互鉴。中国高度重视开展人权领域对外交流交往与合作,致力于在相互尊重、开放包容、交流互鉴基础上开展建设性人权对话和人权磋商。长期以来,国际社会缺少人权交流的平台。为此,中国人权研究会从2008年开始举办“北京人权论坛”,邀请世界各地人权领域的官员、专家和学者参会,在平等、和谐、包容、开放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人权交流。此外,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从2017年开始共同举办“南南人权论坛”,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搭建了一个集中研讨人权问题的平台。习近平主席对此高度重视,曾分别致信祝贺论坛的召开,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在“人权政治化”“人权霸凌”仍旧大行其道的当今世界,“北京人权论坛”和“南南人权论坛”已逐渐发展成为世界人权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舞台。此外,“亚欧非正式人权研讨会”“中欧人权研讨会”“国际人权文博会”“中美司法与人权研讨会”“中德人权研讨会”等活动的举行亦增进了中国与各国在人权问题上的相互了解。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中国一直是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的倡导者、践行者和推动者,反对将人权政治化或搞人权“双重标准”,推动国际社会以公正客观非选择的方式处理人权问题。中国政府和人民愿意与国际社会,特别是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积极分享中国经济发展和人权进步的经验,实现与世界各国的共同发展、共同进步,一起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作者:张伟,系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
原文转载自光明网 (《《光明日报》( 2022年03月14日 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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